能源供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。日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(下称“国常会”)再次对强化能源保供进行研究部署。其中特别指出,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,引导煤价运行在合理区间。
此次国常会特别重点强调煤炭价格要稳定在合理区间,是因为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6%,燃煤发电量占60%左右,煤价稳则电价稳,能源价格的“基本盘”就稳。
煤炭作为能源供应的关键基础领域,近来的价格涨幅很大。有数据表明,今年年初以来,国内各煤种价格快速上涨,其中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价最新报价1135元/吨,较年初以来累计涨幅达到44%;产地主流动力煤和焦煤价格年初以来涨幅也普遍在30%~40%的水平。
问题出在哪里?日前,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开专题会议,提出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,研究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,从而有利于引导煤炭经营者合法经营,维护煤炭市场正常秩序。
这说明,在煤炭价格领域已经有一些情况超出了市场调节范围。非法经营、哄抬物价、扰乱市场秩序,这是一个逻辑链条,一定程度上也是煤炭市场非正常情况的写照。
虽然有关部门多次强调,要强化市场预期引导,及时发布市场信息,加大市场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、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,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,现在看起来,治理措施的力度还需要加强。
为此,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上述会议指出,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,研究明确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,有利于引导煤炭经营者合法经营,维护煤炭市场正常秩序。近日,国家发改委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》,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,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。
下一步,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各方面意见,抓紧完善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,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切实维护煤炭市场价格秩序,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。
严厉的制裁措施可以说是法治化方面,市场化方面还需要实现能源的多渠道充分供给,因为供需总体平衡是价格平衡的基础。
为此,此次国常会决定,要立足我国国情,应对外部环境新挑战,抓住重点,强化能源保供,未雨绸缪推进条件成熟、发展需要的能源项目开工建设,促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。
其中包括:今年将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;在严格监管、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,对经过多年准备和全面评估审查、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浙江三门、山东海阳、广东陆丰三个核电新建机组项目予以核准。
总之,在煤炭领域出现的一些异常现象给了人们一个警醒,虽然有供求关系的影响,但其中价格炒作的因素居大,要解决这个问题,还是需要立足于市场化和法治化两个方向。要根据新情况,及时出台新的措施,采取更严厉的治理手段,从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。为此,也需要在立法立规方面与时俱进。